这个问题下很多人都在批评当局对加密货币态度的180度大转弯,尤其是“东大”曾经在这个领域占了很大优势,现在却得回头调整监管。但我觉得比起骂来骂去,更值得聊的是——为啥美国能一步步把加密货币从灰色地带慢慢推向合法化?
比特币在09年诞生之初到2015年前在美国基本上处在一个野蛮生长,无人监管的状态。虽然美国有SEC(证券交易委员会),但一开始也没把加密货币当回事,直到2014年Mt. Gox倒闭造成数十万的比特币丢失。之后SEC和CFTC(美国商品期货委员会)开始介入加密货币的潜在风险的监管,但是这里有一个监管的灰色地带即SEC是否有权限监管加密货币的交易,即加密货币到底是股票还是商品?
因为SEC的强势从2015-2020年这段时间里,加密货币的都被SEC以证券的形式被监管起来。其中SEC在2017年发布的报告DAO首次明确指出代币属于证券,且适用于证券法。并且接下来其权力得到了相当的扩张,可以说这段时间加密货币在美国的迷茫期。期间加密货币的从业者试图去去游说立法当局将加密货币从证券的分类里分离出来,但是最终未能推动立法。
直到一系列官司把这个局面慢慢撬开。
第一个是2020年SEC再次重拳出击起诉了一个加密货币公司Ripple Lab 发行的代币XRP是非法证券。其中SEC引用的法律是1933年证券法关于证券的定义即(投资,共同企业,预期利润和依赖他人努力)。而Ripple Lab在法庭上的抗辩理由这是XRP是一种实用性代币,主要用于跨境支付,并非证券而是商品,其次Ripple并不控制XRP的在二级市场上的交易,最后一个是为什么SEC认为比特币和以太坊不是非法证券。结果2023年判决结果出了,法院意外的做出了一个分裂判决,即Ripple向像机构出售的XRP是证券,但是公开交易的不是证券(是什么也没说)。从这个判例开始,加密货币合法化开始变得可能。
第二个是SEC vs Coinbase,这个是一个更近的诉讼(2023年),SEC对于Coinbase的主张是SEC认为Coinbase是一个未注册的证券交易所,经纪人和清算机构。Coinbase代理的各种代币都是证券。Coinbase提供了一整套证券市场的服务但是却没有旅行SEC要求的注册监管等义务。而Coinbase反驳的理由更有意思,一个是他们之前向SEC提出过合规监管的指导,但是被SEC的官僚主义无视了。第二个是如果Coinbase是违规的交易所为什么又批准了2021年Coinbase的上市?(这条爆杀hh)并且Coinbase反诉SEC说他们希望SEC回应他们自己起草的加密货币的监管规则被SEC无视是渎职。这个案子还没有结论但是已经要诉讼到最高法。
而著名的FTX崩溃事件让公众和国会对于无监管的加密货币行业产生的无力感让国会更有动力去推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的立法,现在正在进行的立法主要就有两个(FIT 21,RFIA)而随着加密货币在美国民间的流行,加上华尔街也开始想发比特币ETF,自然就推动监管往“明确+可执行”方向走。毕竟这些大机构可玩不起灰色地带。
总结一下,美国的这条路,其实是“执法先动手——司法来补刀——最后立法兜底”。不是说他们多完美,但至少是一套可以不断更新规则、修正路径的机制。加密货币在美国现在还没“彻底合法”,但至少方向是清晰的。未来能不能成为金融创新的中心不知道,但他们现在确实走在一条比大多数国家靠谱的路上。
写这段不是想吹加密货币。我自己对这玩意没好感,也从来没买过,一是报税麻烦,二是波动太大。但我一直在想,东大什么时候能建立起一套像美国这种可以通过规则博弈、判例积累来解决新问题的机制?让执法机关、公司、个人能围着一张桌子,把事说清楚、博弈清楚,不靠拍脑袋。毕竟当年在比特币算力、交易所发展上,东大也一度领先过。但最后结果大家也都知道了。
制度从不是“定好一套流程”,而是“面对不确定时,能不断对话、试错、纠偏”。不是谁先开始探索,而是谁能承认问题、吸收教训、建立规则。
如果这都做不到,那别说加密货币,AI、生物科技……我们都可能再领先一次,然后,再次退出舞台,最后变成他人的打工仔自己内卷。